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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联工作人员担心宵禁中叙利亚妇女和女童的脆弱状态。人口基金驻叙利亚办事处

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

联合国政策/家庭虐待的后果

  联合国系统各组织都不容忍这种不当行为,可按照国际公务员行为标准进行纪律处分。

  以外,工作人员还必须履行以下文书所列义务:

  联合国工作人员须遵守《联合国工作人员条例和细则》(厂罢/厂骋叠/2018/1)规定的行为标准。工作人员条例1.2(补)规定,工作人员应维护并尊重《联合国宪章》所载原则。此外,工作人员条例1.2(蹿)还规定,工作人员应时刻谨言慎行以符合其国际公务员的身份,不得从事任何与正当履行联合国职责不相容的活动。

  联合国积极执行对工作人员行为标准的合规要求。工作人员细则1.2(诲)规定,对于任何不遵守《宪章》、《工作人员条例和细则》和行政通知所载行为标准的工作人员,可启动纪律处分程序。

  家庭暴力可能构成严重不遵守联合国工作人员应有行为标准的行为。联合国不容忍家庭暴力,并承诺对工作人员的家庭暴力行为采取适当纪律行动。

  某些类型的家庭暴力(如人身攻击)在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工作地点所在国构成刑事犯罪。工作人员细则1.2(产)规定,联合国工作人员须遵守指定工作地点的地方法律,包括刑法和家庭法。在与行使公务无关的事项上不遵守当地法律可能导致刑事起诉,也可能违反工作人员细则1.2(产)。联合国在获悉有可信举报指控其工作人员可能犯罪(如性侵犯罪)后,得将此事提交国家当局调查和酌情采取进一步行动。在这样做时,联合国会表明仍愿与有关国家当局进一步合作,以便利正当司法。

  联合国工作人员享有履行公务所须特权和豁免。高级官员(通常是助理秘书长或更高级别的官员)则根据可适用的国际协定享有外交豁免权。豁免权不意味有罪不罚,也不是为工作人员私利而授予。相反,给予豁免权只是为了联合国的利益。如果秘书长认为情况需要,他有权也有义务放弃任何可适用的豁免。本组织不保护犯罪的工作人员。在工作人员犯罪且适用豁免权的情况下,将酌情免除豁免权以促进与国家当局的合作。

  请查阅你所在组织的具体条例和细则,包括对于以下问题的条例和细则:配偶和(或)子女抚养义务、离婚、个人信息保密和特别假。

国际法与家庭虐待

  世界银行《》:《对于家庭暴力的国际和国家法律框架汇编》调查收集了有关家庭暴力的主要国际和区域文书以及国家立法。